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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06 0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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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对医院的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院务主要内容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领导、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和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4.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查询服务。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8.医院结构布局示意图。

9.便民服务及惠民医疗措施。

(二)向患者公开的院务主要内容

1.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住院病人实行“每日清”制度,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和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院务主要内容

1.全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全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4.医疗质量检查、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及赔偿情况、医师考核结果及药品使用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5.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

6.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7.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任免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

8.人员出国考察、国内(外)进修、培训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电子触摸屏、门诊电子显示屏、院内网站、院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资料、公示牌、费用详单、药价清单、承诺卡、病人入院告知、院报、情况简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病人座谈会、社会监督员会议、离退休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并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电视、报刊、相关网站等进行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程序

建立健全完善院务公开工作程序,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

1.提出:各科室根据院务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间,交院务公开办公室审定。

2.审议:院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交分管院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分管院领导审查意见,通知执行科室,以适当形式公开。

4.反馈:院务公开办公室及时将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等反馈至相关科室。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强化监督是院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保证。建立由院纪委、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半年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评、监督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当事人做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