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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医院参保参合病人就医须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09: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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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患者:

为使您顺利办理医保农合报销手续,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同时做好医保农合的登记工作,如果医保农合证件准备不全,可在入院3日内补办,逾期未能补办者,医保农合主管部门不再为您办理报销手续。现将医保手续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院登记注意事项

1、住院病历首页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姓名、性别、年龄与身份证相符。

2、出示身份证件时,单位职工需持医保证、城镇居民需持社保卡、新农合患者需持农村合作医疗证。

3、未成年患者入院请出示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以备及时核查患者身份。

4、医保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用他人证件办理医保手续。

二、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患者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院结算单据、出院记录(参合病人)。

3、医保证件(单位职工需持医保证、城镇居民需持社保卡、

新农合患者需持农村合作医疗证)。

4、结算人需持有效证件。

                          滨州市人民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