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 党务公开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9 22:53:45
扫一扫 X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一周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先进党支部5个:每个党总支推荐1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


优秀党员25人。院直党总支5人、内科党总支5人、外科党总支5人、门诊医技党总支5人、离退休党总支5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努力做到创先争优“五个好”。


(2)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党建带团建,推优工作中成绩显著。


(6)党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能够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调动单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纠风工作精神,无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努力做到创先争优“五带头”。


(2)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支部委员。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2)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保持作风上的先进性。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特别是在“三好一满意”活动中成绩突出。


(5)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党员群众公认。


(6)本年度内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三、评选办法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以党总支为单位,对照《党章》和我院制定的基层党组织 “五个好、五个强”的28项具体考核指标、共产党员“五带头、五争做”的25项具体要求,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优秀党组织和个人,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上报院党委审查同意。


四、表彰办法


院党委在“七一”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请各党总支在6月23日前将“两优一先”推荐名单报医院办公室。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