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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师职责

发布日期:2013-05-10 10: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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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努力学习临床医疗本领,重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医疗服务工作。

2. 关心爱护病人,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不怕脏,不怕累,在医疗实践中培养高尚的医德医风。

3. 尊敬上级医师和医护员工,虚心向他们学习,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主动搞好各方面的关系。

4. 严格遵守医院、病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监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休假日不值班者应于上午查房完毕并做好一般处理后方可离开医院。

5. 为病人实行手术或诊断、治疗、操作,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为病人开处方、下医嘱、填写各种申请单和出据证明等,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方能生效。实习医师无单独处方权,不能擅越职权或弄虚作假。

实习医师除经上级医师指示外,一般不单独接待病人家属,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随意向家属解释病情,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

6. 每天早晨至少半小时进病房,巡视检查自己分管的病人,了解病情变化及所作处理,做好查房准备。随上级医师查房时,应主动汇报病人病情,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7. 认真及时完成住院病历。病历书写要格式规范,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病历写完后应及时交上级医师修改及签字。

8.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对自己分管的病人,应按要求写好病程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各种抢救、紧急处理措施的经过及效果,应随时记录。交接班时要写好交接班记录。病人手术后要写好手术记录。患者死亡要写好死亡记录,并由上级医师签名。

9. 在门诊和急症室实习时,应学会迅速、扼要地了解病情,准确而有重点地进行体检,提出诊断及处理申请必要的化验及其他检查,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病人,诊断及处理意见应请上级医师复审、签名。对病人解答问题要慎重,遵守和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10. 在做好医疗工作的同时,要学习护理工作,了解护理工作制度及注意事项,协同护士做好一些治疗工作,保持科室内清洁卫生。

11. 参加科室有关病例分析、病例讨论、学术活动以及必要的会议。

12. 每次实习结束前,必须参加科室组织的出科考试,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基本操作考试,并认真书写实习小结,接受带教医师对其进行综合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