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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计委通报4起违法违规案件

发布日期:2015-04-29 09:46:45

2015年4月2日,山西省卫计委通报4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盂县人民医院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梁某、李某单独出诊,从事120急诊救治工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阳泉市卫生局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同市第三医院大夫李某某受病人请托,擅自篡改病例,大同市卫生局暂停李某某六个月执业活动;

●运城盐湖区李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盐湖区卫生局给予其警告、没收药品和器械,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壶关县康德大药房壶关一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长治市卫生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26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截至3月27日,全省共查处案件944件,移送司法或其他部门5件,共罚款39.31万元。其中无证行医案件查处数488件,罚款24.5万元;医疗机构问题案件查处数302件,罚款14.36万元;非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145件;其它案件查处9件,罚款0.4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