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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到我院检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十有、十严禁、十不准”医疗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29 09: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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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滨州市卫生计生委到医院检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十有、十严禁、十不准”医疗服务及领先专科建设工作。本次检查组由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吴行志、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杨玉龙及抽调的市直卫生部门部分专家组成,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芳桂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本次检查共分三个工作组,通过“实地暗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门诊服务流程、药房咨询、病人收费、绩效分配、床位设置,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执行等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的工作人员分别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现场反馈。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吴行志指出:医院对于“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全面宣传发动,相关制度比较完善,执行良好。同时传达了滨州市纪委第一纪检组会议精神,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在“五.一”到来之际,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杨玉龙带队的专家组首先肯定了医院的门诊服务流程、预检分诊、导医服务、收费管理等多项工作,同时提出了“门诊药品咨询服务、费用清单中其他类别收费比例、床位设置、病人隐私保护、专科建设”等6个方面存在的工作问题。杨局长指出:“十有、十严禁、十不准”是市卫生计生委对医疗卫生系统“量身定做”的,是结合实际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创新举措,市卫生计生委对于各家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十有、十严禁、十不准”的医疗服务情况将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

医院纪委书记韩芳桂首先感谢检查组对医院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同时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责任部门的分工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对于工作中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修订完善制度,认真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