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科研工作 >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流程及须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15:54:31
扫一扫 X

一、临床试验的工作流程

1. 申办者与机构办公室或专业科室沟通临床试验项目后,申办者、专业科室填写项目《临床试验可行性调查问卷》进行初步的项目接洽。

2. 达成初步意向后,发送拟立项全套电子版资料(包括我院《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至机构办邮箱sdbzgcp@163.com

3. 初审通过后机构联系专业负责人,专业科室如决定承接该项目,由主要研究者PI申办者向机构办递交一份纸质《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及项目资料(参考《药物临床试验立项资料目录》),机构立项审批通过后,给予立项编号

4. 获得立项编号后,项目走正常伦理程序进行伦理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伦理秘书将伦理批件(原件)一份交机构办。

5. 合同洽谈及审核:我院临床试验项目合同审核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可同步进行。申办者与PI讨论并初步拟定合同和经费预算机构审议合同并提出修改意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定稿且伦理审查通过后,由申办者先签字盖章,然后交由我院PI签字;机构办公室收到PI已签署的纸质版合同后统一送签,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机构主任签字后,合同即可盖章生效。

6. 项目合同由机构秘书保管,建立项目编号合同签署后按合同约定,申办者将首款汇入医院账户(账户名称:滨州市人民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账号:15744901040002024)。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附言上注明:试验药物或方案编号、主要研究者姓名,并注明首款或尾款等字样。

7. 项目首笔款到账、获得人遗批件(不需人遗审批者可免)、资料及药物和相关物品交接完毕后,PI同申办者代表确认《项目启动信息表》内容,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流程、参加人员及其它相关事宜,填写《临床试验项目启动审核表》至机构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召开项目启动会

8. 临床试验具体实施,监查员对CRF与病历等原始数据的一致性监查。机构办公室将定期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SUSARPI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报告。

9. 临床试验项目结题

项目结束后/小结表盖章前,请务必联系项目的机构质管员进行结题质控确保剩余文件、资料、药品、物资返还所有资料归档结清尾款PI撰写总结报告或小结,盖章,结题

二、须知

1.机构备案资料说明

1)申办者需先将备案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机构办邮箱(sdbzgcp@163.com邮件主题为科室-PI-药品名称-立项材料。立项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如遇超大附件,可以分多个压缩包进行发送;压缩包中的文件顺序与立项资料目录中的文件顺序保持一致,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文件名称-版本号-版本日期

2)立项申请表PI签字并注明日期后再同备案资料一同递交机构所提供的备案资料均需加盖申办方的红章(包括封面章、骑缝章)如果有CRO公司,则需申办方与CRO同时盖章。纸质版资料请用黑色、厚壳、快劳夹装订,文件夹侧标注明立项文件夹-项目名称-专业科室/主要研究者-申办者,第一页均为文件目录,每项文件中间用带数字标识的隔页纸分隔。

2.CRA/CRC备案

1项目立项时,CRA需提交加盖申办方/CRO公司公章的派遣函、简历、GCP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学历证至机构办进行备案。如无不可抗力,申办方或CRO不得随意更换监察员若因工作需要发生上述人员变更,需及时进行CRA的变更或增加,并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做好工作交接。监察员如来院进行质控,需先与机构办联系,并到机构办公室签到。

2项目立项时,CRC需提交加盖申办方/CRO/SMO公司公章的派遣函于机构办备案。若因工作需要发生上述人员变更,需提交新任命人员的派遣函,加盖公司公章,备案材料需PI签字确认后递交至机构办盖章,完成新CRC备案的相关手续,同时做好工作交接。

3.机构办联系方式

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3-3283601

机构办公室公共邮箱:sdbzgcp@163.com

机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515号门诊楼6621

 

附件:

      1 临床试验可行性调查问卷.docx

      2 临床试验研究团队成员表.docx

      3 药物临床试验立项资料目录.docx

      4 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docx

      5 滨州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料递交函.docx

      6 保密承诺书及利益冲突.docx

      7 研究者履历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