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加大健康扶贫政策惠及面,保障贫困患者就医方便,减少贫困患者就医负担,滨州市人民医院对贫困人口实行优惠政策。
1.门诊实行“两免两减半”,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减半收取专家挂号费、CT磁共振检查费。
2.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不收取押金。
3.实行住院减免政策。医保未纳入统筹部分医院减免30%。
4.出院执行“一单式”结算,(意外伤害患者除外)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患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再救助、医院减免等优惠政策全部在医院结算,患者出院只需缴纳自己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