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饱含深情的论述,深刻揭示了我们党历经百年风雨不断发展壮大的根基血脉,更深刻阐明我们要继续成功、赢得未来,必须永远坚守人民立场,方能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当成头等大事,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利益大于天。但在现实中,“蝇贪”“蚁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啃食群众获得感,疏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社会公平公正,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这一系列重要论述,鲜明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政治立场,彰显了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指明了方向。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战士。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多次作出具体安排,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工作进展,每次到地方调研,都要围绕这项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探讨交流、听取意见,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
按照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到重要位置,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到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抓实基层监督、专项整治、市县巡察,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经过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的持续努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国家统计局2020年底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满意率达95.8%,比党的十八大前2012年的调查提高了16.5个百分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督促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加突出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要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在群众“有感”上下功夫,必须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聚焦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聚焦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鲜明指出,脱贫攻坚工作直接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暴露出来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中央纪委部署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雁过拔毛、截留私吞、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一个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强大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下被坚决查处。2017年至2020年,全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为4.87万件、13.1万件、8.5万件、6.5万件……始终保持高位的数据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雷厉风行的执纪力度。
针对脱贫后暴露的一些党员干部有松劲歇脚、等待观望思想,对脱贫后怎么办思想准备不足、思路办法不多等新问题新表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照全覆盖的目标,紧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方面通过对重点帮扶县的纪委书记开展培训,帮助吃透政策、提升本级的监督能力;另一方面督促帮扶县纪委监委把过渡期专项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深化并完善“一年两例会”、资金项目“四公开”等有效做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落地,把脱贫攻坚中的专项监督和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中进行再运用、再完善、再创新,巩固好脱贫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足富裕。
持续加强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聚焦党中央部署的专项工作,聚焦民生民意,认真把握不同地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坚持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始终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4万起,处理13.2万人。2020年,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决查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村低保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4万个,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万人。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集中开展治理,重点督办了一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实地指导查处云南省昆明市孙小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杨光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扫黑除恶过程中,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国共查处9.3万个案件,处理8.4万人。2021年,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主动作为,坚持边打边治,查、纠一体推进,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以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既要重拳出击、狠刹苗头,又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准确把握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普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党的十九大以来,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清除了一大批“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推动扶贫民生资金真正到了群众手里、用到了惠农惠民事业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纠治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贯通结合,注重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
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是有效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充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是依靠群众抓好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探索“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群众评价”模式,坚持开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内容请群众出题、整治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请群众评价,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社会关切得到及时回应,全面从严治党的群众“有感”度大大提升。
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纠治“四风”作为攻坚战和持久战,鲜明提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倡导“实干苦干,不务虚功”“亲自察看、亲身体验”,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从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批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党中央的决心和毅力坚如磐石,纪检监察机关狠刹“四风”责无旁贷。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三次全会进一步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对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部署;五次全会突出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坚决纠正“四风”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近年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普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交织渗透特征明显。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曾5次要求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其本人及亲属赴香港、上海、三亚旅游;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多次在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在党的十八大后先后违规打高尔夫球百余次,费用由私营企业主等人支付……这些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大部分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有的还披上了隐形变异的外衣,充分说明反弹回潮隐患不容忽视,正风反腐必须一体推进。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对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见微知著、及时纠治不良苗头倾向。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5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万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积习难改,已成为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严重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明确4方面12类具体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帮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瞄准靶向,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针对问题线索少、认定难这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难题,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积极探索破题。坚持牢牢把纪律挺在前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万人。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驰而不息,风气可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把“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让党员干部在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过程中,自觉修行、修心、修志,增强“不想”的自觉,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形成制度和人心互相巩固的良性循环,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