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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05 17: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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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工作小组,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主任组成,全面领导负责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上级要求制定本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定期召开会议,重点讨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每年组织健康教育骨干参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培训,学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沟通技巧等,以提高自身健康促进专业水平。

四、门诊部、宣传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架、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摆放健康教育资料,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医院利用线下和线上多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促进全民健康。

五、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定门诊、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工作流程和要点;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效果的评价,确保每一个患者得到正确的健康教育评估、实施和效果评价;负责对新入科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制定;负责本病区健康教育的监管。  

六、健康教育应始终贯穿门诊就诊和住院全过程,在检查、取药、查房、治疗护理过程中都安排有健康教育内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相关医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对有吸烟史的住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并记录在病历中。

七、各科室有义务参与针对本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益性活动以及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日活动,活动结束及时进行总结,填写医院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并附活动照片,一式2份,一份交给公共卫生科,一份科室保留。医院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和效果评价。

八、全院开展面向社区、单位及校园的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每年至少6次,卫生日主题活动每年至少4次。

九、严禁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医务人员有责任劝阻患者以及家属禁止在医院内吸烟。

十、每次活动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价,按统一规定整理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