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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说明

发布日期:2024-12-05 17: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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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滨州市人民医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建立分级诊疗技术协作关系。         

服务内容:对分级诊疗合作医院转诊来的患者,优先安排门急诊救治、诊疗检查、组织会诊、协调住院等服务。应分级诊疗合作医院要求并结合实际,提供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到分级诊疗合作医院所在地开展教学查房、学术交流、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等活动。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对分级诊疗合作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优先接收其进修医师。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按下转程序及时转回。

上转流程:协作医院联系我院医务处并说明转诊患者基本情况→医务处根据患者病情联系相关科室,提前预留床位→患者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资料来我院(重症患者应有医务人员陪同)→相关科室接诊患者后开具住院证,优先办理入院。

下转流程:由科主任评估,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科室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与相关医院取得联系→按照出院流程办理出院手续→到相关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管理部门:医务处     

联系电话:0543-3282805